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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据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为切实发挥好公交专用道作用,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经研究,自2023年5月27日起,对市公交专用道管理作出优化调整,特公告如下:
一、市区公交专用道在交通高峰期(7:00-9:00、17:00-19:00)以外的时间,对所有社会车辆开放。
二、交通高峰期允许单位班车及其他9座以上大运力客车使用公交专用道。
三、交通高峰期允许其他社会车辆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但不得对公交车通行造成阻碍;社会车辆不得使用路口内非共用的公交专用进口车道。
四、所有社会车辆不得占用公交车站临时停车。
五、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各类交通违法取证设备、公交车行车记录装置和群众举报等方式收集违法证据,依法进行处罚。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