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产品定位更加清晰 基金纷纷修改业绩基准 环球热资讯
上海证券报 2023-05-23 11:45:14

今年以来,已经有7家基金公司旗下16只产品宣布修改业绩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常被视为投资之锚,随着基金产品数量越来越多、细分主题型产品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基金着手修改业绩基准,使产品风格特征更为明晰。


(资料图)

今年以来,有7家基金公司宣布修改旗下基金业绩基准,其中以FOF类产品居多,也包括股票、QDII和债券等产品。无论从基金公司数量看,还是从基金产品数量来看,修改业绩基准的势头远超2021年、2022年。

在业内人士看来,基金之所以修改业绩基准,是为了让基金风格和投资目标更匹配,能更精准地衡量基金的真实表现,这也是行业走向成熟的标志。

多只基金修改业绩基准

今年以来,公告修改业绩基准的基金产品有点多。

5月16日,中融基金发布公告,将旗下中融沪港深大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4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调整为“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6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35%”。

中融基金称,中融沪港深大消费为2017年成立的产品,核心投资方向为港股和消费主题,此次调整业绩基准是为了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原产品业绩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恒生指数主要反映股票市场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业绩基准,权益方面参考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该指数是从港股通范围中选取符合大消费主题的香港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大消费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更加符合本产品的投资范围和主题风格。”中融基金相关人士表示,修改后的业绩基准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客观的业绩参考,也能反映基金经理的主动管理能力。

5月5日,中欧基金连发四则公告,宣布修改旗下多只FOF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例如,中欧甄选3个月持有混合(FOF)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变更为“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更早的4月间,浦银安盛泰和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FOF)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20%+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收益率×7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变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90%”。

除了FOF基金,今年以来汇添富基金对旗下多只不同类型基金的业绩基准均进行了修改,包括汇添富全球医疗保健混合、汇添富全球消费行业混合、汇添富全球移动互联混合、汇添富稳健欣享一年持有期混合等基金。

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已经有7家基金公司旗下16只产品宣布修改业绩基准,而去年修改业绩基准的基金只有13只,前年仅有7只。

更加明晰产品风险收益特征

利得研究院针对近期基金修订业绩基准总结出有以下几个情景:一是完全修改对标的基准指数;二是在现有的对标基准指数上对权重进行调整;三是在现有的基准指数中新增新的基准指数。

“以上三种情况对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和投资人都有好处。从基金公司的角度来说,优化业绩基准让基金产品定位更清晰,也更方便地对基金经理进行考核;从基金经理的角度来看,业绩基准变更后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更加清晰,更便于日常的投资操作;从投资人角度来看,变更业绩基准后基金投资范围更加具体,风险和收益特征更容易把握,工具型属性更强了。”利得研究院表示。

FOF基金是近期修改业绩基准的主力军。业内人士认为,基于FOF类产品跟踪的主要是基金的表现而非股票市场的表现,业绩基准的重心从中证800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更能反映产品的真实业绩表现。

修改业绩基准是行业走向成熟的标志

某基金研究员认为,基金修改业绩基准显示行业在发生积极的变化,让基金的“跑输”和“跑赢”进一步走到阳光之下。“以往不少基金设置的业绩基准形同虚设,而从海外资管行业的发展情况来看,业绩基准相当于基金的‘及格线’。随着投资者教育的不断深入,基金业绩基准将成为投资者选择基金时的重要参考指标。”

盈米基金研究院高级权益研究员聂涵表示,大部分基金的业绩基准是以市场主流指数为基础进行构建,但在结构性行情下,不同大盘指数以及偏股型基金指数的表现出现较为明显的差异。根据基金实际的投资策略、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等选择更匹配的业绩基准,能更科学地体现基金产品的定位,更便于进行业绩考核,也能给投资者提供更加明确的参考。

“从更客观反映基金的真实风险暴露、运作风格等角度看,修订业绩基准是行业走向成熟的表现。”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高级基金分析师池云飞提醒,在修订业绩基准过程中,基金公司要做好相关的披露、表决、执行等工作,避免投资者因信息获取不及时、投资目标与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等原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上海证券报)